时间:2024-12-23 05:34:21
中国质检网消息 国家质检总局23日公布2011年26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,其中木工锯类机床产品合格率为83.3%。
本次共抽查了河北、辽宁、上海、江苏、福建、山东、河南、广东、四川等9个省、直辖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种木工锯类机床产品,包括纵剖圆锯机、横截圆锯机、带锯机、锯板机等4个品种。
本次抽查依据《木工机床安全通则》GB12557-2000、《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:通用技术条件》GB5226.1-2008等相关产品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,对木工锯类机床产品的控制装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、操纵器、联锁装置、起动、正常停止、紧急停止、动力源故障或控制电路故障、刀夹和刀具、工件抛射危险的防护、加工区的防护、传动的安全、夹紧装置、带防护功能的工作装置、火和爆炸、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、绝缘电阻试验、电击防护、耐压试验、过电流保护、电动机过热保护、空运转噪声、主轴轴承温度及温升、渗漏、精度、机构功能动作试验等2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抽查发现有5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,涉及到控制装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、加工区的防护、传动的安全、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、电击防护、过电流保护、电动机过热保护、精度、机构功能动作试验项目。